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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件

墩头镇教育系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18草)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04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全面提高墩头镇各校园文明程度,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全镇各校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彰显“矗立县域第一方阵,打造通北教育强镇”的目标引领,推动全镇各校园的整体内涵提升和全面事业发展,结合县局和党委、政府的相关文件和会议要求,结合墩头镇各校园的实际,特制定墩头镇教育系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于提高全系统师生文明素质和现代文明程度,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坚持“谋当前、谋整合、谋特色、谋长效”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大领导力度、管理力度、建设力度、宣传力度,组织系统上下全员创文,全面创文、深度创文,为圆满完成创建任务,推动墩头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1.“起航2018”——重点突破。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找出差距,制订方案,排出时序,集中攻坚,突破重点。

2.“奋战2019”——巩固提升。建立健全创建长效机制,做实做优常规项目,做高做精品牌项目,确保2019年底,各项创建指标基本达标。

3.“决战2020”——全力冲刺。全面提升创建水平,围绕创建迎检,全力冲刺,巩固和品牌项目,做好测评现场准备工作,完善创建资料档案,确保在2020年底全面通过验收。

三、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经墩头镇教育党总支研究决定,成立镇教育系统创文工作领导小级,名单如下:

总挂帅:陈长燕

组长:陆军

副组长:韩良呈、曹晓明

成员:顾鸿、许世杰、王小丽、姜文富、唐云泉、韩勇、刘春明、王忠根、张海军、汤仲根、王树旺、林昌宇、王龙美、王宝华

领导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办,韩良呈任创建办主任,王小丽任创建办秘书。成立宣传组、咨询组、技术装备组、后勤组、督查组五个专项小组,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具体实施。

1.宣传组

组长:王小丽

成员:余清玲、许世杰、各校宣传员

职责:主要负责教育宣传、创文工作报道、师德师风宣传、组织问卷调查、教育满意度测评等。

2.咨询组:

组长:陆军

成员:韩良呈、王小丽、许世杰

职责:主要负责创文工作中材料申报、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具体工作的咨询服务。

3.装备组:

组长:许世杰

成员:王宝华、顾鸿

职责:主要负责创文工作中所需设备的采购、安装、指导使用等。

4.后勤组:

组长:姜文富

成员:唐云泉、王宝华、顾鸿

职责:主要负责创文工作经费保障、财务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5.督查组

组长:韩良呈

成员:曹晓明、王小丽、许世杰、顾鸿、各单位监委会主任

职责:主要负责督查创文工作的纪律执行、作风效能的督查和违纪问题的处理。

四、重点任务

坚持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突出抓好十个方面工作。

1.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的内涵实质,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依法治国宣传教育,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深刻论述,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 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主题教育活动,促进全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整体提高,以优良的师德师风带动教风、促进学风、转变作风、优化行风。开展“师德标兵”“优秀教师群体”“最美青年教师”等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师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注重典型示范引领,在系统上下营造“学习师德模范,争当师德模范”的良好风尚。

3.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海安会更美”主题实践活动。坚持特色创建、品牌创建,着力培育城市文明特质。围绕培亮点、树典型、出经验、促常态的思路,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品牌主题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应知应会内容,教育工作取得的优异成绩开展宣传,切实提高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知晓率及义务教育满意度;开展“家校联手”解决在市民行为中普遍存在的陋习,注重文明熏陶、养成和渗透,激发市民文明自觉,塑造具有海安特质的文明习惯,培育彬彬有礼的新海安人。

4. 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完善志愿服务运行机制,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鼓励师生以自己的兴趣、专长参与志愿服务,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社会化程度。围绕“关爱自然、关爱社会、关爱他人”三大主题,广泛开展师生“一对一”结对、留守儿童关爱、心理健康辅导、文明交通执勤等关心关爱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

5. 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以文明校园创建为抓手,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化“八礼四仪”养成教育,把文明礼仪养成教育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团队活动、主题教育等各个环节。开展“美德少年”“未来之星”评比表彰与学习宣传活动,引导未成年人争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者和践行者;开展“戏剧进校园”“国学进校园” “体育名人进校园”活动,传习国学经典,弘扬传统文化,引导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崇尚文明,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6.宣传推行《海安市民文明守则》《文明海安三字歌》。坚持精准发力,分类把握需求,常态组织开展“文明礼仪进校园”活动,大力实施“文明海安三字歌”拓展延伸工程。坚持线上线下互动,常态组织开展“今天你文明了吗?”“我为文明点个赞”等系列主题活动,强化宣传引导,放大文明示范辐射效应。在中小学校打造文明劝导示范点,并将经验逐步向全县推广。

7. 充实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不断完善乡村学校少年宫和中小学心理辅导室等活动阵地配套建设,为未成年人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创造条件。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体能、技能和智能类活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充分利用七一、八一、十一、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等重要节庆日、纪念日,利用寒暑假组织学生开展“缤纷的冬日”“七彩的夏日” “全民健身日”活动,不断加强中小学生爱党爱国爱家乡教育。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围绕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广泛开展勤劳节俭教育、孝老敬老教育、文明礼仪教育,丰富节庆文化内涵,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8.不断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协调配合墩头镇相关部门,集中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拉网式清查校园周边店面、摊点,取缔非法经营游商和网吧、KTV等娱乐场所。继续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行动,打击校园周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清除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的黑网吧和地下电子游戏厅,严厉惩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深入实施法制校长制度,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

9. 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县级文明单位(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投入保障、检查考核、激励约束等工作机制,丰富创建内涵,拓展创建领域,提升创建水平。

10.全面提升校园办学水平。借创建东风,用三年时间,各校在校园文化进度、常规管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特色品牌创建等教育教学内涵,品质提升方面,全面推进,大幅提高,不断吹奏“矗立县域第一方阵,打造通北第一强镇”的胜利凯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全国文明城市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性评比中的的最高荣誉,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校园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创新开展工作。各单位要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把任务和责任明确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组织到位、领导到位、精力到位、工作到位,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整合力量,形成联动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涉及到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各单位要将文明城市创建与各项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有效整合资源、提高创建效能。同时,各单位要认真负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对创建任务涉及到多个部门的,由“一把手”总负责,各相关部门要主动积极配合,加强协作,防止推诿扯皮,确保每一项任务都有人管、有人办。要广泛开展创建宣传,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去,充分发挥群众工作的优势,营造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三)加大投入,整体推进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是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重大举措,要坚持协调发展、整体推进,要将创建活动经费列入学校预算。要把师生和家长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不断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公共秩序,美化学校环境,大力提升师生文明程度和幸福指数,努力让生活和工作在墩头镇教育系统的师生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成果。

(四)严格考核,奖罚分明

按照海安县委、县政府和县局、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创建办将对全镇各校园的创建工作开展暗访督查,并进行通报,对不利文明创建工作开展的不良行为予以曝光,对迎检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将按照《海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进行追责问责。

 

墩头镇教办

20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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