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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墩头镇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0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部署安排,以平安校园建设为抓手,以不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为底线,以有效防范和消除事故隐患为目标。  

二、组织领导  

助理陆军任全镇安全大检查领导组组长,安监办主任韩良呈任副组长,各校园长为成员。  

三、检查要求  

根据总体目标,结合今年以来学校及周边安全、夏季消防检查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和燃气安全综合治理、夏季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出租(借住)房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等工作部署和全县 “三防一治两提升”(“防火防爆、防台防汛、防暑降温,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夏季和汛期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坚持自查自纠与督查巡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综合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奖惩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坚持反复抓、抓反复,坚决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全镇各校园持续安全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环境。  

四、检查要点  

1 .各校园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认真落实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岗位安全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安全风险管控与应急管理情况;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落实夏季和汛期安全工作措施情况;今年以来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危险化学品、燃气综合治理,消防、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学校及周边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暑期消防安全教育专项行动,夏季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出租(借住)房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工作等相关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认真制定大检查方案,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自查自纠自报活动。要对照检查重点,结合各自实际,紧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项行动“回头看”,对标找差,以“两张清单”为抓手,落实风险管控和整改措施,确保安全教育到位、活动计划到位、安全检查到位、隐患整治到位,确保相关工作台帐材料齐全完备,确保工作富有成效。  

2 .教办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属地学校安全监管责任情况;今年以来各项安全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推进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情况;“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危险化学品、燃气综合治理,消防、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学校及周边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暑期消防安全教育专项行动,夏季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出租(借住)房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工作等相关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迅速动员部署,组织全镇各学校自查自改自报,确保各学校安全检查全覆盖,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指导大检查并进行督查、抽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墩头政府。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8月上旬)。 各校园分别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分解落实大检查任务和要求。要对照督查项目清单,结合暑期工作及秋季开学工作安排,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以“零容忍”的态度,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阶段(8月中旬至9月中旬)。 各校园按照分级复核制度要求,协同相关部门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开展普查、复查、抽查工作。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教办将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督导检查,对重大隐患提请挂牌督办、跟踪督查、一盯到底,确保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巡查督查,巩固提高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校园在复核督查的基础上,对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全面分析、总结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安全长效机制。 安全大检查活动期间 教办将结合阶段性工作对全镇各校园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持续进行专项巡查考核,对 大检查开展不认真、存在走过场现象的,从严查纠;重大隐患不整改的,视同事故严肃问责。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各校园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举措,狠抓落实。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全力保障校园安全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校园安全环境。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各校园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形成共同关注、支持、参与大检查的良好氛围。新学期开学后,要动员鼓励师生员工参与发现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三)强化巡查考核,健全长效机制。 各校园要把安全大检查情况纳入年度安全、平安法治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履职不力、工作滞后、整治敷衍,在各级抽查、巡查、督查中受到通报的,要严肃问责。强化源头管控,利用暑期推进技防、物防升级改造。不断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努力提升校园安全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水平。  

8 月中旬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局将在暑假期间对各地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请各校园对照大检查要求,认真做好迎查准备。 84 前将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  821 前 将大检查阶段性开展情况和集中整治情况,  925 前 将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制定落实的整改措施, 1020 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报送教办。  

   

 201783   

   

附件:  

2017 年度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督查巡查参考项目清单  

序号

主题

文件标题及文号

开展时间

工作要求

巡查督查重点(组织领导状况;方案(文件)制定;工作留痕;相关数据;材料报送等)

学校(单位)工作进展自查自纠情况

1

消防安全大检查

《关于组织开展全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的通知》(海教安〔 2017 1 号)

即日起至 331 

落实责任,全面检查,工作留痕。

两会结束后报开展情况。

   

2

教育系统安全工作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70331 通教安 [2017]11 号)( 46 “海安校园安全工作群”)

即日起至 2017.6.20 (上半年总体要求)

全面压实安全工作责任;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值班值守,关注重点节日时段。

 620 前工作开展情况

   

3

防溺水专题教育

《关于组织开展“ 2017 年南通市中小学(幼儿)预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20170420 通教安 [2017]12 号)( 425 “海安校园安全工作群”)

2017.4.24

--

2017.6.30

及时完成学校版、家庭版专题学习

本区镇本学校活动数据

   

4

夏季消防、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检查

2017 年全县教育系统夏季消防检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海教安〔 2017 4 号)

即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

开展夏季消防、电气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及消防、电气安全使用管理,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开展消防、电气安全宣传教育。

 531 前书面报送《工作方案》,党的十九大闭幕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5

危化品、燃气安全综合治理

《关于印发〈海安县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教发〔 2017 14 号)

2017 4 月开始至 2019 10 月结束

完善制度、风险摸排、规范管理、学习宣贯、严格执法、人才培养。

2017.4 动员部署;

4-12 月集中整治;

2018.1-2019.9 深化提升; 2019.10.10 报工作总结。

 420 前报送工作方案和《海安县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自查表》,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做好整改;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20191020 前报送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6

“安全生产月”活动

《关于组织开展 2017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海教安〔 2017 6 号)

2017.6.1

--

6.30

开展安全教育、演练、“消防安全示范课”评比等安全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雷安全专项整治、防汛抗灾等安全排查整治系列活动情况。

 66 前报活动方案;

 627 前报活动总结。

   

7

安全教育平台移动版

登录“南通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扫描二维码“平台移动版扫码下载”。

2017.6

--

2017.9

分管负责人、安保处室全体人员、班主任、学生及家长按时开通率 100%

给家长(监护人)发送安全提醒 100%   

 86 前各中小学幼儿园分管负责人、安保处室所有人员,  830 前所有班主任,开学一周内所有学生家长下载、登录平台移动版。

   

8

夏季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关于开展全县教育系统夏季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海教安〔 2017 9 号)

7 月下旬至 10 月下旬。

围绕事故和安全风险防控,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县少年宫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夏季安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

 728 前报送工作方案;每月20日前书面报送《海安县教育系统夏季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表》; 1020 前报送工作总结。

   

9

出租(借住)房屋消防安全大整治

《关于开展全县教育系统出租(借住)房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工作的通知》(海教安〔 2017 10 号)

即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

准确掌握本单位出租(借住)房屋底数,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814  914 报送《海安县教育系统出租(借住)房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基础信息统计表》。

   

10

学校及周边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关于印发〈全县学校及周边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海综校〔 2017 4 号)

即日起至 12 月底

学校:系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安全教育活动;完善制度、推进安防达标升级、组织疏散演练、化解矛盾纠纷等;

各成员单位: 12 个方面整治重点任务(略)。

 620 前将专项工作方案及近期工作开展情况, 1231 前将工作总结分别报送县综治办、县校园周边办。

 930 前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台帐,落实整改;10.1-10.31重点整治;11.1-11.30市县抽查督查;12.1-12.31回头看,巩固提高。

   

11

平安暑假专题教育活动

市局《关于组织开展南通市中小学(幼儿) 2017 年平安暑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的通知》( 20170619 通教安 [2017]18 号)( 623 县校园安全工作群)

2017.6.25

--

8.31

学生版、家长版;安全知识学习、安全素养测评

本区镇本学校活动数据

   

12

暑期消防安全教育专项行动

《关于开展 2017 年暑期消防安全教育专项行动的通知》( 20170626 通教安 [2017]20 号)( 628 海安安全法治干部培训群)

即日起至 920 

放假前活动部署;第二届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大赛( 7.17 前、 9.11 前);消防安全知识网络大赛(省级 7.20-8.10 ,全国 8.15-8.20 );暑假消防安全教育实践活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军训”。

各完职中、局直各单位、各区镇教办  98  报活动总结至县局安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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