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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7年墩头镇学校及周边治安第一次集中排查整治的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3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及海综校[2017]3号文件精神,为认真搞好墩头镇学校及周边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全体师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结合墩头镇实际,制定墩头镇学校及周边治安第一次集中排查整治方案。

一、排查整治工作要求

以维护校园平安稳定为核心,以优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为目标,按照突出重点、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注重实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排查,集中整治全镇学校及周边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的安全隐患,努力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文明、安全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排查整治工作办法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包干负责,相关部门和镇政府按照职责职能开展排查整治,同步发力、并线推进。对社会反映、举报,影响较大的重点问题,实行联合执法,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三、排查整治重点

1.组织开展以消防、接送学生车辆、校舍、食品卫生、危化品、特种设备、水电油气等网管设施、重大集体活动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教育活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推进“三防”达标,规范安全演练,健全学校安全责任体系。

2.整治校园周边治安乱点,打击涉校涉生、滋扰校园及周边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检查对刑释解教、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的安全防范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3.开展校园周边文化出版物检查,清理清缴非法、反动、恐怖、迷信、低俗、色情出版物。

4.整治校园周边占道经营行为,清理学校周边非法游商,解决无证摊点占道经营影响师生上放学交通秩序等问题。

5.开展学校周边出租房屋、宾馆旅社检查,查处影响校园安全稳定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黄、赌、毒”等问题。

6.整治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查纠交通安全设施、交通安全标志标识缺漏等问题,整治校外车辆乱停乱放、非法营运和非法接送学生等现象,检查护学岗是否到位、规范、及时等。

7. 开展校园周边商铺及食品卫生检查,查处“三无”食品和不卫生食品,清缴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整治烟酒销售点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行为。

8. 清理、整治校园周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项目,依傍学校围墙搭建物等。清查学生上下学途经的河塘路段是否在显目位置设置有“防溺水”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四、整治过程

       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学校建立机构,制定方案,落实任务,明确责任。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学校对照《方案》组织人力对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自查整改。镇领导小组对各学校进行集中排查。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学校对集中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治,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切实整改到位,并对此次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

时间安排:2017327日至414日。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和镇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当前校园安全稳定面临的复杂情况,从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高度,认真组织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厘清职责任务,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广泛动员部署,突出重点难点,切实做到全覆盖排查、“零容忍”整治。

2.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和镇领导小组要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加强横向协调和纵向指导。遇有重大问题和隐患,要及时通报区镇党委、政府,落实会办。

3.强化责任落实,巩固整治效果。各单位和镇领导小组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对排查和整治的问题隐患逐一建档并跟踪督办,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措施,力争通过集中整治,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落实责任和完善机制“四结合”,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后附学校及周边治安集中排查整治情况报表

学校及周边治安集中排查整治情况报表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2017   

排查发现的问题

落实整治情况

(已完成整治的)

整治计划

(未完成整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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