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湖初中:预防校园霸凌欺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为促进平安校园建设,增强学生法治意识,4月19日下午,墩头镇仇湖初级中学法制副校长、江苏震阳律师事务所律师丛美秀受邀来到仇湖初中,为初一、初二师生举行以“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为主题的普法讲座。本次讲座由学校安保主任余中华主持。
无规矩不成方圆。丛美秀律师首先强调了中学生学好掌握法制知识的重要性。结合当前社会上青少年暴力伤害事件频发情况,丛律师从“校园欺凌是什么”、“校园欺凌的表现”“校园欺凌的特点”到“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以及“校园欺凌的应对”等方面为参加讲座的师生进行讲授。
丛律师特别列举近几年来发生在海安校园内的几起霸凌事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多年工作经验,对校园暴力的法律责任作了全面深入讲解。案例警示同学们要以道德为准绳,以法律为底线,遵守校规校纪,规范行为,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向上、向善,珍惜美好时光,成为学校的好学生,家庭的好儿女,社会的好公民。 最后,丛美秀律师特别提醒同学们清晰地意识到校园诈骗其实距离我们每个人并不遥远,案件也是时有发生的。中学生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诈识诈”能力,避免沉迷网络,慎重交友,对诈骗分子的各种理由和诈骗手段要有法治意识、防诈警觉。
通过本次法制讲座,丛律师帮助学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和诈骗手段的多样性,教育学生积极学习法律知识,远离暴力和诈骗,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健康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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